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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過才寫一年,照片越貼越多,最初設想一篇就放十張左右,現在有時都貼到30張了。會演變成這樣也不意外,對我來說拍照容易寫字難,與其胡亂寫些東西,不如多放幾張照片。

在十六湖時,想說得走不少路,就把單眼相機留在民宿,只帶傻瓜出門以求輕便。這個狀況兩年前就開始,出門旅遊雖然會帶兩台相機,但單眼大部分時間都丟在旅館。總想,不過就是隨便拍拍風景。

走完十六湖的下湖區,爬上景觀台看瀑布,聽到身邊有美國人在讚嘆風景,一面惋惜拍的照片因逆光糊成一片。我忍不住哈啦幾句,教他們試試看拍的時候用手在鏡頭上方遮一下光,他們拍完照片後開心的一直跟我道謝,說不知道原來有這樣簡單的小技巧。沒錯,攝影很簡單,只是大家太習慣消費性電子產品,器材越新越好、越貴越好,好像依賴科技可以解決所有問題。但攝影如果只是比拼裝備,那和直接比賽看誰錢多有甚麼差別呢?有些人拿著昂貴相機拍照卻連水平線都抓不準呢。

如果我有十萬塊閒錢又缺一台相機,我不會把十萬都花在相機上,而是花一萬買相機,拿九萬去旅行。純粹價值觀問題。  

在十六湖用台普通相機就能享受攝影的樂趣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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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Eric‧攝影‧雜想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